各公办学校、社会办学机构: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苏教规〔2021〕1号)的文件精神,按照苏海院〔2022〕25号《关于印发<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章有关规定,我校拟新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1个(限盐城、徐州、连云港地区)。欢迎符合资质的公办学校和优秀社会办学机构于2022年12月23日17:00前提交相关资质及证明材料,材料要求见附件。我校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完成遴选后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拟于2023年1月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遴选结果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的新增教学点文件为准。
联系人:李老师;咨询电话:02586176948、13921404544
材料提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格致路309号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管理中心办公室(请使用邮政EMS快递)。
附件:1.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遴选资质材料清单.docx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