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实习材料、低值品、易耗品使用计划申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了保障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实习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现将本学期实验实习教学用材料、低值易耗品使用计划申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各教学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提倡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开设的实验实训课程、实验室及实训场地日常教学和管理中所需要的耗材类别进行项目统计,保证我校实验实训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科学、合理使用,防止积压浪费,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
二、申报要求
1. 各单位申报前应认真盘点库存,对本学期需使用的实验实训材料、低值易耗品计划,主管实验实训教学工作的领导要认真组织论证测算。
2. 各单位要认真填写《实验实习材料、低值品、易耗品使用计划表》(JMI/JL-17-03),每项物品均需注明型号、规格等参数信息,实训教学耗材需明确该耗材用于的具体实训课程、班级以及学生人数。如申报信息不全,将不予审核。
3.各单位编制的使用计划,由资产管理处进行汇总并列入2025年度实验实习教学用材料、低值易耗品采购计划。除突发或不可预见情况外,原则上不再增加相关购置计划。
4.各单位请于2025年9月10日前将纸质申报表经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交至国资处,电子文档发送至jmigzc@163.com邮箱。
联系人:毛老师;联系电话:86176890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