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在校生、各有关校友: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创客方舟”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简称:“创客方舟”,地点位于江宁校区北门东侧,振海路南侧)已改造完成并计划试运营。“创客方舟”旨在为我校学生创新创业团队提供创业初期的办公场所、创业指导咨询、创业团队培训、创业投融资对接、创客互动交流等相关指导服务。为更好服务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进一步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学校现面向全校全日制学生和相关校友招募创业团队和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募对象
1.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必须为我校正式注册全日制学生或毕业五年内校友(毕业时间在2016年7月以后),具有较高的素养和品格,懂政策,重信誉,有一定经营能力,接受学校的管理。
2.“创客方舟”所招募的创业项目分为两类:第一类为学生团队自主经营的创业项目;第二类为与企业合作的创业项目,由企业提供项目创意、产品和指导,具有创业意愿的学生团队或个人经申请后可承接和运营。
3.学生自主经营的项目可为尚未注册但基本成熟,已进入实创阶段且具有良好的市场潜力的校园创业项目;也可以是已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的从事经营管理的法人。已获正式工商注册登记者优先安排入驻,且优先考虑创新科技型创业项目。
4. 项目团队成员应具有较强的创业精神、勇于挑战自我,学习成绩优秀。
二、入驻程序
孵化项目需以创业团队为载体,在校生创业需有团队负责人出具在校身份证明;已毕业校友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1.提交入驻申请材料
(1)入驻项目团队申请表(附件1)和创业计划书;
(2)公司(团队)相关管理制度、公司(团队)章程;
(3)公司(团队)项目核心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2. “创客方舟”基地办公室初步审查、导师团评议、综合平衡后报学校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同等条件下近五年内“互联网+”“挑战杯”等大赛获奖项目以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优先入驻);
3. 通过审批的公司(团队)签署《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创客方舟”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入驻协议》;
4. 公司(团队)搬迁入驻。
三、扶持政策
1.免费为入驻团队提供指定的办公场所;
2.对公司(团队)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和变更、年检及公司代码、银行开户手续提供指导;
3.联系有协作关系的咨询公司,为入驻公司(团队)提供技术与管理、法律财税方面的咨询服务;
4.为有需要的公司(团队)寻求基本物质保障及资金对接等;
5.为有需要的公司(团队)提供创业政策指导和大赛项目打磨;
6.协助入驻公司(团队)解决其他有关事宜。
四、报名时间
请于2021年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发至邮箱:jmiyk@qq.com。标题注明:团队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喻康;联系电话:025-86176024,18914700098
附件: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创客方舟”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创业项目进驻申请表.doc
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