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岗位调整人员资产交接调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jmi发布时间:2024-05-06浏览次数:321

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防止因人员岗位调整变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各部门调整前后资产账目、实物对应无误,国有资产登记信息准确,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现就近期干部调整后的资产移交工作通知如下:

一、交接调拨范围

人员跨单位、部门岗位调整的,均需办理资产变更及交接手续,办理变更及交接手续的资产范围为岗位调整人员名下登记保管或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耐用品。

二、交接调拨内容

1.教职工岗位变动时,应将其保管和使用的各类资产移交给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员,由资产管理员按照资产账目逐一核实无遗漏后,由本单位资产负责人、资产管理员签字确认。资产移交时,变动人员的办公电脑随本人使用外,其余办公设备和家具均应保留原单位继续使用。

2.因本单位岗位减少而形成的多余闲置资产,各单位资产管理员须及时报国有资产管理处,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进行统一调配;因本单位岗位职数增加导致的办公资产不足,应先由本单位内部自查调剂,确实无法调剂的,请按照学校采购管理办法报备国资处,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进行统一调配。

三、交接调拨秩序

1.所有涉及岗位变动人员,请在企业微信工作台中资产管理查询本人目前正在保管和使用所有资产,与资产管理员共同做好资产交接工作。

2.资产管理员协助岗位调整人员办理资产交接工作,其留存资产重新确定资产保管人,并组织相关人员办理清点、实物移交、签字登记等工作。

3.人员变动产生的资产信息变化,待工作交接后,由各单位资产管理员,通过“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使用人、使用部门、存放地点等信息的变更。

4.资产保管人信息变更完成后,请联系国有资产管理处在系统中更改岗位变动人员的部门信息。

四、相关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资产交接工作,做到资产到人、责任到人,防止资产无人管理、流失和损坏的情况。

2.资产调入调出单位要及时安排好此项工作,岗位变动人员要主动办理个人名下资产移交手续,如未办理相关移交手续,以后若出现名下资产丢失或损坏则由本人负责。

3.严格落实学校“过紧日子”要求,办公资产配置优先采取统筹调剂方式解决。办公资产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原则上不得更新,确因硬件损耗和老化影响性能的,通过硬件升级等维修方式予以解决。

4.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

 

 

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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