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寒假加班工作量核定情况公示

发布者:jmi发布时间:2024-04-24浏览次数:332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职工加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学校对加班实行人均总额控制,寒假加班原则上每单位(部门)每人每月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超过5个工作日的,按5个工作日核定。

人事处对各单位(部门)上报的2023-2024学年寒假加班工作量进行了初步审核,现将初核结果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4429日前以书面形式反映,书面形式要署真实姓名、部门及联系方式。

公示期:2023424—2023429日。

联系人:尤晓静;联系电话:025-86176915。

 

附件:2024年寒假加班工作量公示.xlsx

 

 

人事处

2024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