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jmi发布时间:2023-12-14浏览次数:585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度安排及省教育厅《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学校将开展2023年度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1.2022年立项的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2020-2021年立项未结题的校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结题验收条件

1.项目组已完成项目申报时确定的研究目标、实施方案,并形成既定的预期成果;

2.省级项目已完成“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季度报告、中期检查报告填报工作(验收通过后完成结题报告填报工作)。

3.对无法按时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4),指导教师及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后报创新创业学院审批备案;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应届毕业生主持的项目,以及往年未结题项目不得延期。

三、结题验收评审

(一)校级立项项目

1.项目初审。1225日前,项目组将填好的结题申请(附件1一式三份)和结题鉴定表(附件2一式一份)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初审。

2.专家评审。1229日前,二级学院组织专家对初审通过的校级立项项目进行评议并签署意见。评审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具体流程各二级学院自行决定。

(二)省级立项项目

1.项目初审。1225日前,项目组将填好的结题申请(附件1一式三份)和结题鉴定表(附件2一式一份)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完成初审并在结题申请书上签署审核意见。1227日前,项目组将盖章后的材料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

2.专家评审。1229日前,学校组织专家对二级学院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评议并签署意见。专家评审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具体流程创新创业学院根据材料提交情况决定。

四、提交材料

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组按照结题验收材料目录(附件3)将材料按照目录顺序胶装成册,于1229日前提交至“创客方舟”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同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w86176024@163.com,命名方式:项目编号-学院简称-姓名。省级立项项目需同时完成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s://jsgjc.jse.edu.cn/cxcypt/Index)结题报告提交等相关工作。

五、其他事项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根据学校总体安排做好本学院相关工作。督促相关指导教师和项目主持人按时报送结题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

2.凡无故未能按时结项,且未提交申请,或经延期仍未完成的项目,学校将终止项目并停止其后续经费的使用,并视具体情况决定收回部分或全部资金,承担项目的学生将不得再申请本类项目。

联系人:沈琦;联系电话:15162157342

 

附件:1.结题申请表.docx

2.结题鉴定表.doc

3.结题验收材料目录.doc

4.延期结题申请表.doc

 

创新创业学院

2023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