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学生社团:
上一年度聘任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期届满。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社团的指导,配强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形成齐抓共管的协调联动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党〔2020〕13号)和《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与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聘任与考核办法)等文件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选聘社团指导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选聘原则
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双向选择。
三、选聘计划
指导教师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为1年。学生社团一般配备1至2名指导教师。原则上每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个学生社团。2名指导教师的社团人数应大于50人。
四、选聘条件
(一)本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品德高尚,立场坚定,关心学生成长。
(二)具有组织管理能力和与社团发展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丰富,热心公益事务,具有奉献精神,关爱学生成长。
(三)愿意接受社团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和社团业务指导单位的工作安排、日常监督和考核评价。
(四)具有指导社团工作的健康体魄和时间精力。
(五)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
(六)鼓励学校专职辅导员、党政管理干部、专任教师积极参与学生社团指导工作,支持思政课教师担任思想政治类社团的指导教师,支持专任教师担任与专业相关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五、主要职责
(一)指导学生社团发展建设,把握社团发展正确方向。
(二)加强社团成员思想政治教育,规范学生社团日常管理。
(三)了解并遵守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的各项管理制度,指导学生社团制订、修改社团章程及相关制度,规范学生社团日常管理。
(四)了解学生社团内部动态,指导参加学生社团活动,对活动进行初审,参与学生社团举办的讲座、论坛或邀请校外人士参加的活动,以社团名义到校外举办或参与的活动。
(五)指导学生社团按期规范换届,参与全体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并协助选拔、培养学生社团骨干。
(六)监督学生社团的财务状况,定期审核账目。
(七)参与每年度学生社团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
(八)定期对所指导社团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发现并指导整改社团建设、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第一时间向指导单位、校团委和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报告等。
六、选聘方式
(一)报名。填写《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社团指导教师聘任审批表》,于5月1日前将纸质版报送校团委社团管理部(创客方舟二楼203),电子版以“社团名称”命名,发送至社团管理部指定邮箱jmistglb@qq.com。
(二)审核。校团委对指导教师候选人进行整理、调整与审核,并报学校党委审议。
(三)聘任。指导教师与学生社团签订聘用书,正式确立聘用关系,全校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情况由校团委备案。
联系人:沈琦;联系电话:15162157342。
附件:1.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审批表.docx
党委学工部 校团委
2023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