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做好2023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依据《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65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年度省属高校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函〔2023〕3号)、《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对考核工作新要求,现对2023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进行如下安排:
一、参加考核对象
在职在岗教职工(不含中层及以上干部)。
二、工作组织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成立教职工考核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一般由5到7人组成,名单报人事处备案(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盖章扫描后发送人事处邮箱),组长由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担任,具体负责本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范围内教职工的考核工作,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协调处理考核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三、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要统筹考虑合同编制和事业编制教职工的优秀比例,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原则上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 20%以内(向下取整),其中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指标数必须在参加考核的事业编制人员总数20%以内。
四、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
教职工本人实事求是地撰写年度工作总结,用钢笔(黑色或蓝黑色墨水)填写或打印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
(二)民主评议
各考核工作小组听取教职工述职后,进行民主评议。
(三)业绩评定
各考核工作小组对教职工进行年度工作业绩初步评定(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发文后,组织填报考核等次,统一向人事处提交书面的教职工年度考核表)。
(四)确定初步等次
各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教职工业绩和民主评议情况确定初步考核等次意见,报学校教职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人事处),同时在各考核工作小组范围内公示。
(五)确定指标并公示。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各单位、各部门的年度考核成绩,确定各自的优秀人员的指标数,并在校园网公示优秀人选的名单。
(六)异议处理。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在结果公示后2天内向人事处提出,人事处汇总后,提交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处理。
(七)党委审定。党委研究审定考核结果。
(八)反馈整改。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各单位、各部门,并提出整改建议。
五、相关说明
(一)2024年1月11日前,各考核工作小组整理好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按照事业编制人员和合同制人员提交两个汇总表格(附件2、3),其中优秀等次的人选名单,按照优先级先后顺序排列,合格人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二)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各考核工作小组须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
(三)教职工年度考核中遇到下列情况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1.对初次就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工作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对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当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由其现所在事业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原工作单位提供有关情况。
2.挂职、援派、驻外的工作人员,在外派期间一般由工作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单位进行考核并以适当的方式听取派出单位或者接收单位的意见。如不在派出单位考核则不列入派出单位年度考核人员基数,如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也不占派出单位优秀档次名额。
3.单位派出学习培训、执行任务的工作人员,经批准以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或者选派到企业工作、参与项目合作等方式进行创新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执行任务、创新创业的表现确定档次,由相关单位提供在外表现情况。
4.校内人员调动的,调动不满半年的由原任职部门负责考核,调动超过半年的由现任职部门负责考核;校内挂职或借调人员,在挂职或借调部门工作不满半年的由原任职部门负责考核,在挂职或借调部门工作超过半年的由挂职或借调部门负责考核。
5.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因工伤按规定休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档次。
6.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受到处分的: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档次;受到记过处分的当年,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当年及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7.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档次为不合格。
联系人:朱芝桃、王统娟老师;联系电话:025-86176329;联系邮箱:jshyrs6916@126.com。
人事处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