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江苏省科技厅《关于开展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苏科机发[2023]216号)要求,现开展对我校科研设施与仪器调查摸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摸底对象主要为我校拥有的科研设施与仪器设备:主要指用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检验检测等相关科技活动并已纳入固定资产管理,正常使用且运行良好的大型科学装置、科学仪器中心、科学仪器服务单元和单台(套)原值30万元及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等。其中,科学仪器设备包括分析仪器、物理性能测试仪器、计量仪器、电子测量仪器、海洋仪器、地球探测仪器、大气探测仪器、特种检测仪器、激光器、工艺试验仪器、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天文仪器、医学科研仪器、核仪器、其他仪器等15类。
涉及国家秘密的不纳入调查统计范围。
二、调查摸底内容
对各二级单位的调查摸底内容主要包括2023年12月31日之前单位拥有的科研设施与仪器总体情况及仪器名称、规格型号、原值及主要功能等具体明细情况等。
三、时间安排
(一)信息梳理阶段(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11日)
各二级单位根据调查摸底要求填报附件2、附件3相关信息,并于2024年1月11日下班前将电子版与加盖公章的PDF版信息表提交至邮箱。
(二)信息填报阶段(2024年1月13日-1月20日)
各二级单位登录省云平台(科研设施与仪器调查摸底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
四、相关要求
1.本次调查摸底统一平台依托省云平台(https://www.jssic.cn/)进行填报。请各单位确定专人负责,并加入qq群:673550968,相关用户名和密码待平台开放后统一在群中发放。
2.调查摸底工作事关学校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要求完成信息填报、数据审核等工作,着力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信息填报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附件:1.关于开展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pdf
科技产业处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