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我校教师科研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位老师:
为不断提升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水平,目前开展针对我校教师的科研成果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
1.本次成果认定的受理范围包括:专著、报纸杂志文章、咨询报告等科研成果学术评价;
2.专著(主编或副主编并撰写8万字以上)应具备国内统一书号或和国际标准书号(ISBN);报纸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青年报及省市级党报为准;
3. 认定成果上须冠名“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4. 作者的科研成果须与其从事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或管理工作岗位一致;
5. 有违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成果不纳入认定范围。
二、申报程序和材料
1.申报人下载并填写《教科研成果认定申请表》,《申请表》一式2份,同时附相关证明材料,于每份《申请表》后一并装订;
2.所有纸质申报材料于2023年12月27日16:00前报送至科技处214室,电子版申报材料(申请表、汇总表)发送至科技处邮箱:jmiky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君爱;联系电话:86176892。
附件:1.教科研成果认定申请表.doc
科技产业处 人事处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