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处的位置: 首页  海院新闻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中层正职空缺岗位干部选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作者: 发布时间: 23-11-13浏览( 1271 )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经党委会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公开选任中层正职空缺岗位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任岗位

1.机关党总支书记;

2.党政办公室主任;

3.发展规划处处长、高水平院校建设办公室副主任、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所长;

4.基建处处长;

5.团委书记;

6.图书馆馆长、档案馆馆长;

7.航海技术学院院长;

8.轮机电气与智能工程学院院长;

9.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

10.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院长;

11.经济管理学院院长;

12.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书记;

13.国际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

14.国际教育学院院长。

二、任职条件

1.符合《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苏海院委202225)中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2.岗位125691213要求党龄3年以上的中共正式党员。

三、工作流程

(一)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111517:00前)

符合任职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填写《中层正职空缺岗位干部选任报名表》(见附件),每人限报不超过2个岗位。二级党组织可以推荐符合条件的干部报名,组织推荐由二级党组织提交干部个人基本信息及推荐理由。

报名地点:党委组织部(办公楼416房间)

(二)资格审查

党委组织部联合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党委组织部网站进行公示。

(三)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由党委组织部组织工作组进行。谈话调研推荐范围: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二级学院(教学部)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推荐范围: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纪委委员,职能部门、二级学院(教学部)和直属单位正副职,民主党派负责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代表。

(四)确定考察对象

综合考虑民主推荐、年度考核、工作业绩及个人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按照每个岗位不超过3人,由党委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五)查核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

组织考察对象填写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并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六)组织考察

党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书面征求纪委部门的意见和所在党组织的政治鉴定。

(七)确定拟任人选

根据组织考察、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等情况,党委会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八)选用任命。拟任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并办理相关任职手续。

四、组织领导

(一)干部选任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党委组织部按工作规程实施。

(二)参与相关工作的人员必须严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党委组织部和纪委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86176991;举报邮箱:jmizzb@163.comjmijwb@126.com。欢迎广大师生参与监督。

 

附件:中层正职空缺岗位干部选任报名表.docx

 

 

 

中共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3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