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已启动,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类,申报需满足以下条件:
推荐范围: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创新性成果、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正式发表的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等;
同一研究成果(著作、论文、专利等)仅能申请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之中一类奖项,第一完成单位须是省内高等学校,第一完成人须为省内高等学校在职在岗人员,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3. 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奖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9人、二等奖不超过7人、三等奖不超过5人;
4. 已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厅市级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的不再推荐;
5. 涉及国防、安全、保密的研究成果不得申报;
6. 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申报3项。
二、申报程序和材料
1. 申报人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书(格式)及填写说明》(附件2)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推荐书》,并提供相关材料;
2. 申报材料(《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书》及附件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一式8份,连同《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2份,于2023年11月6日16:00前报送至科技处214室,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jmiky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君爱;联系电话:86176892.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实施细则(试行).doc
3.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xlsx
科技产业处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