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我校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高校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我校2021年秋学期以来的教育收费行为进行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范围
2021年秋季以来,我校各类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办费等收费行为。
二、自查自纠重点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各单位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表(见附件),各单位如有不在上述范围内的任何其他对学生的收费应一并在自查自纠表中进行申报。
三、工作程序
1.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收费情况进行自查工作,如若存在上述问题请于2023年9月8日前将签字盖章的自查表送财务处 (自查自纠情况表模板见附件),联系人:陈瑶,电话:025-86176899。
2.财务处根据各单位收费自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整改。
财务处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