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各单位(部门)资产管理负责人与资产管理员信息的通知

发布者:jmi发布时间:2024-05-06浏览次数:267

各单位、各部门:

鉴于学校新一轮干部聘任人事岗位变动等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国有资产管理,落实“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确保资产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现请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工作安排重新上报分管资产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各一名,负责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有资产管理负责人

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具有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内管理本单位资产的审批权限。

二、资产管理员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名资产管理员,要求为熟悉本单位、本部门资产管理工作,坚持原则、爱岗敬业、廉洁自律、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的基层干部或业务骨干。资产管理员负责对本单位实物资产定期检查,进行账实核对,并协同国有资产管理处做好本单位各类资产的入账、使用、管理和处置等日常工作。资产管理员不得频繁更换,确需更换人员的,须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并做好本单位资产管理的交接工作和个人名下资产的移交工作。

三、报送人员登记表

各单位、各部门请于20245101700之前将《资产管理负责人、资产管理员登记表》(见附件1)纸质版加盖公章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楼308),电子版发送至QQ邮箱(36619228@qq.com)。国有资产管理处将择期组织开展单位资产管理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培训工作。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一)权限设置

各单位、各部门报送信息完毕后,国有资产管理处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在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内完成二级单位资产管理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的权限设置。

(二)资产调拨

经授权的新任资产管理员须在系统内及时通过“部门内调拨”和“部门间调拨”完成本单位近期人员变动后涉及的各类个人名下资产线上调拨工作,确保本单位资产账实相符,为后期开展资产清查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附件:资产管理负责人、资产管理员登记表.xlsx

 

 

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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