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构建常态化教学质量保证与运行机制,保障教育教学的持续改进,根据《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教职成司函〔2015〕168号)、《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方案(试行)》(苏教高﹝2016﹞9号)、《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实施方案》、《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专业(群)设置与建设管理办法》(苏海院〔2022〕32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24年第一轮专业评估工作。
一、专业评估范围
国家双高专业群所有专业、省高水平专业群核心专业以及自评为A级的专业必须参加,其它专业自愿报名参加。
二、专业评估实施流程
1.专业(群)自评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专业和课程诊改及启动第一轮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各专业二级学院(部)组织专业(课程)中心和专业负责人,对照《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专业(群)三级建设标准》(附件1)开展自我诊改,填写“专业自评打分表”(附件2),各二级学院组织专家完成专业自评材料初评,并确定是否申报学校现场审核和初评等级(A、B、C级)。
2.专家评估
(1)2024年4月26日前,各专业二级学院内向教务处提交专业评估申请和材料到电子邮箱(jmijwczyjs@163.com),提交材料按专业单独形成文件夹,材料包括:专业自评打分表(附件2)、专业自评报告(附件3)和专业评估申请表(附件4)。各专业二级学院归档整理好自评报告对应的佐证材料待现场考查用。
(2)2024年4月30日前,教务处进行材料合规性审查,通过后提交专家现场考查。
(3)2024年5月6日-26日,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现场考查(具体程序见内容3)。
(4)专家组向教务处提交“现场考查报告”(附件5),结论分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等级分A、B、C级三级。
(5)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自评报告、专家组的“现场考查报告”,并给出最终评估结论和等级。评估结果报院长办公会审核确认后,向全校公示。公示期为6天,公示期满若无异议,学校正式下文公布结果。
3.现场考查的程序
(1)专家组预备会议。专家组召开内部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考查计划和具体的考查步骤,并进行分工。
(2)实地考查。查阅自评报告对应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观摩课堂教学、实验、实习、课外活动不少于4次;参观其他能反映教学质量和学生素质的现场和实物。
(4)访谈。专家组根据需要会晤包括在校学生、教师以及二级学院院行政、学术、教学负责人等,必要时还需会晤用人单位有关负责人。
(5)意见反馈。专家组成员向二级学院和专业反馈考查意见与建议。
(6)专家组在现场考查工作结束后15日内向教务处提交“现场考查报告”(附件5)及相关资料。
三、其他说明
本次评估结果为“通过”和“不通过”两档,认定级别为“A类”“B类”和“C类”三级。专业评估和等级认定结果将作为省级以上项目申报、二级学院年度基本教学建设经费划拨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刘昭亮、王滢;联系电话:86176905、86176903。
附件:1.专业(群)三级建设标准.pdf
教务处
2024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