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24年节假日放假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清明节、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上课,补4月5日(星期五)的课程教学。
2.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11日(星期六)上班、上课,分别调补5月2日(星期四)、5月3日(星期五)的课程教学。
党政办、安保处、后勤处、学工处、各二级学院等要做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值守、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学生服务等工作,确保校园安全、平稳有序。
党政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