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引导我校教师规范开展负责任的科学技术研究,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请各二级学院(部)在三月份的教研活动中,结合科技部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司印发的《关于发布〈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的通知》(国科督函〔2023〕15号)及学术道德规范相关文件组织教师集中学习,并将组织学习详细情况于3月29日前报科技产业处,联系人:袁均福,联系电话:02586176886。
2.关于《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的解读.pdf
科技产业处
2024年2月28日
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引导我校教师规范开展负责任的科学技术研究,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请各二级学院(部)在三月份的教研活动中,结合科技部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司印发的《关于发布〈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的通知》(国科督函〔2023〕15号)及学术道德规范相关文件组织教师集中学习,并将组织学习详细情况于3月29日前报科技产业处,联系人:袁均福,联系电话:02586176886。
2.关于《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的解读.pdf
科技产业处
2024年2月28日